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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110042264612/2025-00104 发文字号 泰岱政字
发布机构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47号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4-12-30
泰岱政字〔2024〕47号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4-12-30 15:16:29     来源: 浏览量:   

新闻发布会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专家解读:【专家解读】专家“岱”您读《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媒体解读:【媒体解读】岱岳区召开“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图文解读:【图文解读】《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泰政字〔2024〕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农资保供稳价作用更加明显,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稳步增强,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日益完善,重要农产品应急保供体系基本形成。全区供销系统农资仓储能力达到2万吨,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全区20%的耕地;流通经营服务网点基本实现涉农乡镇和中心村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实施“强基兴社”工程,因地制宜改造提升基层供销合作社。通过土地托管、商贸流通、特色产业、资产经营、村社共建等途径,将基层社改造建设与农资网络、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等一体推进,着重解决人才、场所、业务和发展机制问题,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强化区供销合作社在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助力供销资本管理运营平台建设,统筹运营合作发展基金,支持供销合作社整合资源,组织实施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和改造,着力培育规模化服务优势。充分发挥区供销合作社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协调更多资源向基层社倾斜。探索“区基一体化”试点,实行经营人员统一调配、财务统一核算,公章、资产统一管理。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与村“两委”开展“村社共建”,规范发展村级供销合作社,发挥村党组织组织优势和供销合作社服务优势,坚持“优势互补、互助共赢”原则,支持供销合作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加强与下派帮扶工作的有机融合。保障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所需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供销社、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二)持续优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紧紧围绕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培育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动基层组织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层次和水平。构建以社有企业为支撑、基层供销合作社为基础、为农服务中心为载体的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多种托管服务方式,因地制宜推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托管服务模式,对大田作物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对林果等经济作物实行“全程技术指导+关键环节托管”。统筹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配套、粮食高产创建等项目,支持供销合作社集中托管服务的农业片区建设。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因地制宜创新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优化涉农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做到“愿保尽保”“应赔尽赔”“快赔早赔”。(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各镇、街道)

(三)做优做强社有企业。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支持社有企业依法享受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相关优惠政策,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股权转让、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区供销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依法依规加强对社有资产和社有企业监管。成立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履行出资人职责,落实社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支持社有企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给予奖励激励。组建岱岳区岱供资本经营有限公司,壮大社有龙头企业,理顺社有企业之间股权和隶属关系,整合农业社会化服务、农资经营、日用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等传统业务,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等业态,打造实力雄厚、竞争力强、有控制力的为农服务骨干龙头企业。加强系统资本联结,推广“省级龙头企业主导运营、市区供销合作社参与管理”模式,以资本为纽带,加强省、市、区三级供销合作社联合合作,通过共同组建合作企业的方式,推动社有企业业务下沉,形成互利共赢的社有企业发展格局。允许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区税务局)

(四)构建农资保供流通服务网络。积极融入全省“5+5+N”农资仓配体系和省供销社数字化农资流通服务网络,强化省市区社有企业联合合作,打造区级社有农资龙头企业。统筹整合优质资源,推动建设农资集采集配中心,鼓励涉农乡镇建设供销农资综合服务站和村级农资服务网点,构建贯通区、镇、村三级农资流通服务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开展集采直供,打造智能农资服务平台,整合全区供销社系统农资经营主体,组建农资经营服务联盟,充分发挥区级农资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建成上下联通、高效运转的农资流通服务新体系。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扩大仓储能力,参与政策性农资储备工作,建立轮换运营机制,提升应急保障能力。鼓励农资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直供,打造1小时农资配送服务圈。实施“绿色农资”行动,促进肥药双减,培树“岱供农资、惠泽三农”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

(五)加快城乡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以“岱岳供销”为品牌,通过直营、加盟等形式,打造城区综合性超市和社区服务站。鼓励参与“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供销大集”“供销超市进社区”等便民活动。积极参与全区商业体系和流通强区建设,健全完善区级集采集配中心、乡镇供销综合服务站、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三级联动服务体系,拓展提升全区商贸流通服务能力。开展快递收发、电子商务等业务,构建“多网合一、一站服务”的便民服务网络。整合全区再生资源经营主体资源,重新构建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延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链条,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涉密文件销毁、农业废弃物回收、废旧家电和报废车辆拆解等再生资源业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

(六)推动农产品产销结合。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改造农产品主销区、集散地市场,积极参与政府投资建设的农批市场、农贸市场运营管理。通过“供销合作社+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村党组织+农户”“龙头企业+基层社”等方式,建设有针对性且稳定性强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重大项目,支撑构建绿色高效的全链条农产品冷链物流网。加快发展“供销中央大厨房”、预制菜产业等重点项目,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联采分销优势,推动岱岳区更多优质农副产品纳入国家、省集采平台。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产品平台建设运营。积极参与构建农产品应急储备体系,提升系统应急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区规划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要站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高度,统筹谋划、扎实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督办调度,确保工作实效。区供销社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抓好具体工作推进落实。(责任单位:区供销社)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根据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需要,整合相关领域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要将供销合作社开展为农服务涉及的合理信贷需求纳入普惠金融体系,积极提供并持续优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鼓励发放无担保无抵押信用贷款,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提高信贷服务水平。对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社有资产权属等历史遗留问题,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探索解决方案,抓紧落实处理。(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区供销社,有关商业银行,各镇、街道)

(三)加强社有资产管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资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违法违规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征用、征收社有资产要按有关规定合理补偿或等值调剂。按照“一宗一策”“一地一案”原则,推进社有存量用地盘活利用,所得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优先用于供销合作社项目建设和遗留问题处置。(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

(四)加强自身建设。供销合作社要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持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配齐配强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为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供销社)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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