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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110042264612/2025-00088 发文字号 泰岱政办字
发布机构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11号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4-12-30
泰岱政办字〔2024〕11号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4-12-30 16:42:54     来源: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1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的通知》(泰政办发﹝2022﹞9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办的《泰安市岱岳区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区林业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承办的《泰安市岱岳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0-2035年)》2件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将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承办的《泰安市岱岳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1件决策事项列入目录。

经区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区委同意,现将调整后的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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