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911004348397J/2024-01408 | 发文字号 | 泰岱政办字 |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岱岳区司法局 | 发文文号 | 6号 |
| 有效性 | 失效 | 成文日期 | 2024-04-10 |
专家解读:专家“岱”您读《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17号)和上级工作要求,经区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经区委同意,现将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及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编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决策程序 | 决策依据 | 完成时限 | 承办单位 |
1 | 泰安市岱岳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21-2030年) |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 《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336号)《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泰安市人民政府令177号)《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泰政办发〔2022〕9号)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 |
12月底 |
区自然资源局 |
2 | 泰安市岱岳区镇(街道)级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 | 12月底 | 区自然资源局 | ||
3 | 泰安市岱岳区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
12月底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4 | 泰安市岱岳区林地 保护利用规划 (2020-2035年) |
12月底 | 区林业保护发展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