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370911494305049T/2026-008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岱岳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一、申报条件
1、户籍条件:申请家庭应确定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主申请人,主申请人户籍为岱岳区内户籍(不区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夫妻双方均为市辖区外户籍且至少一方在岱岳区内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需与岱岳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存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未婚人员单独申请的年满法定结婚年龄。
2、房产条件:在划定范围内无自有房产或者自有房产人均建设面积低于15平方米。划定范围为泰前街道、财源街道、岱庙街道、上高街道、徐家楼街道、天平街道、粥店街道、北集坡街道。
3、收入条件:属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近一年内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全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含,202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467元);属于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近一年内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含)全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倍,即60560元。
4、财产条件:未在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民营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股东职务;家庭拥有不超过一台机动车(不含二轮摩托车及机动三轮车)且价格不超过12万元(含,以购买价格计算)。
5、申请租赁补贴家庭在具备以上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增补经房管部门认定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二、申报方式
常态化网上申报通过“公租房”APP提交。在手机软件商店下载“公租房”APP,点击“我的”进行注册登录,登录后点击“资格申请”选择保障方式并根据户籍选择受理区和乡镇或街道,进行个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需提交的材料
除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为必须上传的证明材料外,其它证明材料由申请家庭根据财产收入实际情况,上传工作收入证明、车辆购置发票等材料。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大数据共享信息平台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核对。
四、相关要求
1、申请家庭要确保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填写有误、材料提供不齐全等情况将驳回申请。
2、审核通过后五日内通过“公租房”APP导出打印的申请审批表,会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递交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受理申请;已经受理通过获得住房保障的,一经发现此类问题取消保障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补交差额租金并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
附件:泰建发[2026]2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泰安市岱岳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