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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70911494305049T/2026-032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岱岳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不动产代办机构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风险提示  
2026-08-27 11:40:21     来源: 泰安市岱岳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量:   

广大购房群众:

近期,我中心多次接到群众投诉反映,部分不动产第三方代办机构收取购房人契税、不动产登记费等办证款项后,存在拖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挪用代收税费、拒不退还多收契税等问题,严重损害购房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理新建商品房转移和抵押登记申办业务的通知》(鲁建房函〔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就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代办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1. 契税请勿交由第三方代办机构代收。契税为向税务部门缴纳的法定税费,建议购房人本人直接向税务部门缴纳,不要将上述款项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第三方代办机构代为收取,避免发生资金被挪用、办证拖延、退费困难等风险。

2. 不动产登记代办属于自愿选择事项,严禁强制代办。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购房人享有自主选择权,既可以本人自行申办,也可以自愿选择第三方机构代办。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机构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购房人委托指定第三方机构代办办证业务。

3. 如确需委托第三方机构代办,务必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代办服务内容、代办服务费金额、办理时限,妥善保管协议、缴费凭证等全部资料,切实留存维权证据。

4.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义务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及时向购房人提供办证所需全部资料,不得设置障碍、拒绝配合购房人自行办理不动产登记。

5.广大群众如遇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强制代办、第三方代办机构违规代收税费、拖延办证、拒不退费等违规情形,请保存好合同、票据、沟通记录等证据,及时向相关单位投诉反映。

房地产开发企业强制代办区住建局房产科投诉举报电话:8566059

第三方代办机构拖延办证、拒不退费区房管中心市场服务科投诉举报电话:8568190 

 

泰安市岱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泰安市岱岳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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