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370911494305049T/2026-034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岱岳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交易行为,切实保障购房群众资金安全,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新政(建房规〔2026〕3 号)精神,现就我区御璟澜庭二期、江南里、文华里商品房项目购房交易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根据《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相关要求,商品住房项目需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物业维修资金全部缴存方可解除预售资金监管。我区御璟澜庭二期、江南里、文华里项目虽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但目前项目相关配套设施尚不完全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物业维修资金未全部缴存,未达到预售资金监管解除条件,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仍持续有效,不予解除。
同时,依据《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房价款。现郑重提醒广大购房群众:购买上述项目房屋,全部购房款(含定金、首付款、全款、个人住房贷款等所有购房资金)应当直接存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不得转入开发企业一般账户、个人账户或其他非监管账户。
购房人如将购房资金存入非监管账户,资金将脱离预售资金监管,不利于保护购房人权益。请广大购房人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提示。
泰安市岱岳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0日